各科室、各班级: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工作的通知》(湘财教〔2025〕3号)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现拟对2025年春季一、二、三年级符合资助条件的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2025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共46名,补助标准为1150元/生/期,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1日。
公示期间,我校全体教职工及在校学生对所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学生科、学校纪检监察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湖南省经济贸易职业中专学校学生科: 0731-58560054
湖南省经济贸易职业中专学校纪检监察室:0731-5856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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