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关于开展粮油保管员(初级、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947 发布时间:2026/03/13 00:00:00

各有关机构及从业人员:

为加快推进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水平,更好发挥技工院校在技能人才培养与评价工作中的主阵地作用,我校拟于近期开展粮油保管员中级、高级职业技能等级培训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与第三方社会评价工种、等级

粮油保管员:初级和中级;

二、培训与第三方社会评价时间、地点

(一)培训与第三方社会评价时间

评价

职业

评价

工种

评价

级别

评价人数

报到时间

培训时间

评价时间

仓储管理员

粮油保管员

初、中

100

4月19

4月20-4月24

4月25-4月26

(二)报到与培训地点

培训单位:湖南省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

报到地址:湘潭市建设南路328号华都国际大酒店

联系人:李佳羲,电话:15197175208,邮箱:3995800297@qq.com

报名截至时间:4月13日

三、报名资料

凡符合各工种等级认定资格条件的粮食行业特有工种人员,均可申请参加上述培训认定。

初级报名所需资料如下:

1.认定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需手写,贴好照片);

2.身份证电子版和纸质版;

3.一寸寸照(电子版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

中级报名所需资料如下:

1.认定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需手写,贴好照片);

2.工作年限证明电子版(附件3)或者相关专业学历证书;

3.身份证电子版和纸质版;

4.一寸寸照(电子版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

四、报名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注:

1)在报名中级(含中级)以上等级的学员,在相关职业工作年限内不得参加并领取非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之外的职业技能中级(含中级)以上证书,否则审核将不予通过。

2)相关职业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名单见附件2。

五、收费标准

依据湘财行〔2017〕7号文件及湘人社规〔202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粮食行业实际,培训费为:1680元/人,认定费初级260元/人,中级320元/人。

培训期间学员食宿、交通由培训单位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并由酒店出具发票回所在单位报销。

六、联系方式

详情可加QQ群:931828595

、其他事项

认定合格者,由第三方社会评价机构发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标准的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附件:1.湖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

2.相关职业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名单

3.工作证明


湖南省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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